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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 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 (2019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)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 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批准的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确定的 原则,平稳有序调整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, 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、开展工作,推进本省机构设置 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,现就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 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作出如下决定: 一、现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,按照 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有关 要求,明确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 担的,在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尚未修改之前,调整适用有关 地方性法规规定,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 机关承担;相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之前,由原承担该职责和 工作的行政机关继续承担。 本省各级行政机关承担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工作 需要进行调整的,按照上述原则执行。 -1 - 二、地方性法规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 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,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、下 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,由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 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。 三、实施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需要制定、修改、废 止地方性法规,或者需要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 相关决定的,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出议案,依照法定程序 提请审议。 四、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精心组织,周 密部署,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、开展工作的连续性、 稳定性、有效性,特别是做好涉及民生、应急、安全生产等 重点领域工作。 五、本决定自2019年5月31日起施行。 -2 - 二、地方性法规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 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,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、下 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,由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 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。 三、实施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需要制定、修改、废 止地方性法规,或者需要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 相关决定的,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出议案,依照法定程序 提请审议。 四、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精心组织,周 密部署,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、开展工作的连续性、 稳定性、有效性,特别是做好涉及民生、应急、安全生产等 重点领域工作。 五、本决定自2019年5月31日起施行。 -2 - 二、地方性法规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 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,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、下 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,由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 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。 三、实施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需要制定、修改、废 止地方性法规,或者需要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 相关决定的,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出议案,依照法定程序 提请审议。 四、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精心组织,周 密部署,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、开展工作的连续性、 稳定性、有效性,特别是做好涉及民生、应急、安全生产等 重点领域工作。 五、本决定自2019年5月31日起施行。 -2 - 二、地方性法规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 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,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、下 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,由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 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。 三、实施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需要制定、修改、废 止地方性法规,或者需要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 相关决定的,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出议案,依照法定程序 提请审议。 四、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精心组织,周 密部署,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、开展工作的连续性、 稳定性、有效性,特别是做好涉及民生、应急、安全生产等 重点领域工作。 五、本决定自2019年5月31日起施行。 -2 - 二、地方性法规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 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,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、下 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,由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 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。 三、实施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需要制定、修改、废 止地方性法规,或者需要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 相关决定的,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出议案,依照法定程序 提请审议。 四、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精心组织,周 密部署,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、开展工作的连续性、 稳定性、有效性,特别是做好涉及民生、应急、安全生产等 重点领域工作。 五、本决定自2019年5月31日起施行。 -2 - 二、地方性法规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 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,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、下 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,由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 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。 三、实施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需要制定、修改、废 止地方性法规,或者需要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 相关决定的,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出议案,依照法定程序 提请审议。 四、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精心组织,周 密部署,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、开展工作的连续性、 稳定性、有效性,特别是做好涉及民生、应急、安全生产等 重点领域工作。 五、本决定自2019年5月31日起施行。 -2 - 二、地方性法规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 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,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、下 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,由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 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。 三、实施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需要制定、修改、废 止地方性法规,或者需要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 相关决定的,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出议案,依照法定程序 提请审议。 四、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精心组织,周 密部署,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、开展工作的连续性、 稳定性、有效性,特别是做好涉及民生、应急、安全生产等 重点领域工作。 五、本决定自2019年5月31日起施行。 -2 - 二、地方性法规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 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,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、下 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,由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 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。 三、实施《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》需要制定、修改、废 止地方性法规,或者需要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 相关决定的,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出议案,依照法定程序 提请审议。 四、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精心组织,周 密部署,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、开展工作的连续性、 稳定性、有效性,特别是做好涉及民生、应急、安全生产等 重点领域工作。 五、本决定自2019年5月31日起施行。 -2 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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